近日,张某来到淇县人民法院铁西法庭寻求帮助。张某2014年曾在鹤壁市某工地干活兼职技术指导,工地负责人何某未给张某结算工资。后经张某多次催要,何某均找借口进行推脱,并拒绝向张某出具工资欠条。
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,谁主张谁举证。面对张某期盼的眼神,法庭法官在当事人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,依然积极与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,了解当事人反映的具体情况。经过多次与何某进行沟通,耐心的讲法、讲理和疏导,掌握了双方矛盾的焦点。原来,张某曾在何某的工地是技术员,何某认为张某作为技术员将工程干错了,便没有支付张某工资。法官了解到双方的问题症结后,组织当事人双方到场进行调解,从问题的症结出发,晓之以情,动之以理,最终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,表示各让一步,达成调解。何某当场向张某微信转账7000元,长达7年的工资讨要落下帷幕。
该案件的圆满解决为张某送上了新年的一份温暖。张某临走前,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,这份工资我要了七年没要回来,到了法庭仅用三天时间就给我解决了,了却了困扰我7年的烦心事,真是咱老百姓的贴心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