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房有车有存款,但却不履行还款义务。执行干警依法执行,促使41余万标的案圆满执结。近日,在管城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,成功执结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。
在胡某诉张某委托合同纠纷案件中,胡某、张某系多年朋友,因张某表示其能购置企业内部房或城中村便宜的安置房,胡某向张某陆续转账50万元委托其代为购置房屋。后胡某未拿到房子要求张某退钱,张某在退还8.5万元后,剩余钱款未退还。该案经管城法院审理,判决张某退还胡某41.5万元。
判决生效后,因张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,胡某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宋鹏团队向被执行人张某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,发出了限制消费令,通过网络查控依法查封了张某名下的房产、车辆,冻结了银行账户资金20余万元。
随着执行工作的不断推进,执行干警还通过执行系统关联案件发现,张某在其他案件中是申请人,执行标的是2万元。于是执行干警随即也将关联案件中执结到的2万元予以划扣。
据执行干警介绍,划扣的现金还不足执行标的,但若是处置房产、车辆又耽误时间,于是秉持善意执行的理念,不停地与被执行人进行电话联系,敦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。
“双方是多年的朋友,都是因为心中有怨气。”执行干警在多次的沟通中了解到了症结所在,于是对症下药,有针对性地沟通协调,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张某同意到法院解决纠纷。
近日,胡某、张某按照约定时间来到管城法院执行局。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,除去法院已冻结划扣的,张某同意支付剩余钱款,并现场交付现金10万元,转账7万余元,此案得以成功执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