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严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,11月17日,瀍河区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耿艳升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,公开听证了一起涉刑事财产执行异议案件。
此案件系我院执行沈乐平等10人涉恶一案责令退赔引发的执行异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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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扫黑除恶】瀍河法院开庭审理沈乐平等10人涉恶一案
听证会上,在宣布听证纪律、核实各方当事人身份信息后,由异议人代理律师及受害人戴某陈述事实,审判长根据各方陈述,确定争议焦点。整个听证过程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,经过举证质证、调查、辩论等环节,进入合议庭评议。案件将择期裁决。
此次执行听证会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使执行工作更加透明、公正,切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。
【法官提示】
执行听证是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,根据当事人、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,组织有关当事人进行公开举证、质证和辩论的程序,目的在于确定执行异议是否成立,以及执行措施是否正确的司法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