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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我为群众办实事|为11名老人发放退赔款79500元

          发布时间:2022-06-18 11:57:11


        “感谢夏邑法院为我追回损失,这是我一辈子的辛苦钱,被骗后邻居嘲笑,亲戚埋怨,愁得我吃不下饭、睡不着觉”“真没有想到,法院会主动为我追回损失,还主动联系退款,以前因为对你们不理解、不信任而说的错话,我向你们表示真诚道歉”······这是被害人收到退赔款后的“肺腑之言”。
               616日上午,夏邑法院将最后一笔退赔款5000元存入刘某之妻翟某的银行卡后,案件承办人牛艳辉如释重负。
             201712月,检察机关对程某以算命、看风水为由,多次敲诈多名被害人钱财,涉嫌犯敲诈勒索罪,向夏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经审理,夏邑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判令:程某犯敲诈勒索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退还被害人损失79500元。
            该判决责令程某退赔11名被害人损失的案件移交执行局执行,经查被执行人程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,且程某正在服刑,案件一度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,承办人并没有放弃寻找执行线索的努力,通过多次对程某的亲属做工作,今年4月,程某亲属将被害人损失79500元交到法院。
            “因为疫情的原因,也考虑到了发放执行款的难度,但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复杂。”牛艳辉说。本案11位被害人涉及山东省济南市、河南省郑州市、开封市、信阳市、安阳市、焦作市、鹤壁市等地方,年龄都在70岁以上,已受过骗、上过当,他们对法院主动追回并通知领款的电话不相信。“你们是骗子吧,再打电话我就报警了”“这种电话诈骗太多了”“我不要了,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”,有人干脆矢口否认被骗的事,更有人在电话中“出言不逊”······面对各种不信任,执行干警没有气馁,打一次电话不行,再打第二次,直到对方确认是法院的电话,然后将退赔款存入被害人提供的银行卡。
            由于原审理卷宗显示的被害人基本信息不具体,加上住址变动、电话号码停用等,执行干警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,对于不能联系到的被害人,又逐一前往被害人住址所在地。查找被害人刘某更为曲折,家住息县某乡的刘某已经去世,其妻子翟某常年在其女儿家居住,执行干警张古力等通过当地派出所和村委,终于联系上了刘某的妻子和女儿。翟某老泪纵横,紧紧握住执行干警的手,连问“是咋咋要回来的”“老刘到死都没有想到还能把这笔钱要回来”。
            案件已经执行完毕,退赔款也已经全部发放到每一位受害人手中。夏邑县人民法院将不断加大刑事案件追赃赔付工作力度,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,让当事人拥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,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衷和使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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